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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訊息

臺東縣衛生局徵心理衛生及檢驗科約聘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113/05/10
132

徵才機關:

臺東縣衛生局

職  稱:

約聘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職    等:

6等2階296點,月酬41,528元

工作地點:

臺東縣衛生局

需求名額:

1名(得擇優增列備取1名,後補期限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起始日期:

113年05月10日 

結束日期:

113年05月30日

僱用期限:

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資格條件:

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護理、心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醫事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

2.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3.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專職從事精神病人關懷訪視服務經驗滿 2年以上。

4.具上開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5.本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視員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6.領有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

7.新進人員以6等2階起聘,如具碩士以上學歷及本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者,或領

  有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以6等3階起聘。

8.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

  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9.其他必備條件:

(1) 需具備汽機車駕照,自備交通工具。

(2)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3)需具獨立作業能力,與社區資源溝通、服務方案規劃執行能力。

工作內容:

關懷訪視員

 

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策略三:強化精神疾病及自殺防治服務,精進前端預防及危機處理機制,

工作內容:

1.精神疾病高風險群個案關懷訪視

2.自殺高風險群個案關懷訪視。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成功心理衛生中心(臺東縣成功鎮五權路71號)

聯絡方式:

1、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各項文件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印鑑)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駕照影本

(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臺東縣衛生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人事室/徵才表單)

(3)臺東縣衛生局甄選報名表(請至臺東縣衛生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人事室/徵才表單)

(4)最高學歷證明或學分證明(畢業證書)

(5)最高考試及格證書(無者免附)

(6)專門職業證書(正反面)(無者免附)

(7)服務年資(經歷)證明

(8) 符合「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證明文件。

   (9)切結書(請親筆簽名)(請至臺東縣衛生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人事室/徵才表單)

2、聯絡電話:089-331171#227 承辦人:黃小姐

3、收 件 人:臺東縣衛生局人事室

4、地 址: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36號(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機關、職稱)

備  註:

1、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心檢科約聘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臺東縣衛生局人事室,以郵戳為憑。

2、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擇優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4、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5、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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