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東縣衛生局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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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專案助理(契約臨時人員) |
職 等 |
每月薪資:36,864元(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助理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及1.5月年終獎金(依實際在職比例) 。 |
工作地點 |
臺東縣衛生局(食品藥政科) |
需求名額 |
正式1名,備取1名(本職缺之聘用期間從契約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職缺錄取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評合格,辦理正式僱用。 |
工作內容 |
1.執行食品標示審查業務。 2.輔導業者修正產品包裝標示。 3.協助辦理食品衛教宣導業務。 4.食品稽查相關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公告送件 日期 |
自即日起至113年01月15日(一)下午17:30止 |
資格條件 |
1.符合食品、營養、醫檢、化學、生命科學等相關科系大學或研究所以上學歷;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2.具有食品查驗相關經驗者尤佳。 3.熟悉電腦文書作業。 4.具有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
工作地址 |
臺東市博愛路336號 |
聯絡方式 |
一、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各項文件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印鑑) |
備 註 |
一、 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113年1月15日(一)下午17:30以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臺東縣衛生局1樓食品藥政科。 二、逾期(郵戳為憑)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三、本次甄選辦理面試,將針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四、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五、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