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西醫、牙醫、中醫診所及檢驗所—開業、歇業之申請。
西醫師、牙醫師、中醫師、檢驗師(生)、物理治療師(生)、職能治療師(生)—執業、歇業之申請。
醫療院所之醫師、牙醫師、中醫師支援其它醫療院所之報備業務。
醫療院所報備勞工健檢業務。
醫療院所之輔導管理、稽查。
取締密醫、查察違規醫療廣告。
醫療院所健保基本資料核章。
醫療院所感染性廢棄物督導。
身心障礙鑑定作業。
精神衛生防治工作及協助精病患就醫。
醫事審議委員會—有關醫療機構之新建、擴建之審議,醫療費用審議及醫療糾紛之協調。
建立區內緊急醫療救護指揮網,結合各責任醫院急診部功能,以確保民眾獲得妥善醫療照護。
救護車申請設立及管理。
民防醫護編組、常年教育及醫護訓練。
護產人員執業管理。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