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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衛生局補助執行112年「預防及延緩失能之長者功能評估知能提升計畫」醫事機構業務費
11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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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衛生局補助執行112年「預防及延緩失能之長者功能評估知能提升計畫」醫事機構業務費

背景說明:

依據內政部統計臺灣65歲以上人口,已於107年突破14%,進入「高齡社會」,並將於114年突破20%,邁入「超高齡社會」。衛生福利部106年老人狀況調查報告發現,55歲以上民眾之衰弱情形(以SOF評估),隨年齡增加而逐年上升;另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2010年人口及住宅普查報告,65歲以上長者之失能率為12.7%。人口結構快速高齡化,導致失能及失智長者增加,將對國家長照體系帶來沉重負擔。

世界衛生組織(WHO)於2019年公布新版長者整合性照護評估指引(Integrated care for older people,ICOPE),提出長者六大功能(認知、行動、營養、視力、聽力及憂鬱)之評估工具與照護路徑,能早期發現長者功能衰退的徵兆,及早介入整合照護,達到預防及延緩失能的效果。國民健康署參考前述指引,自109年10月起招募醫療院所投入提供功能評估之專業服務,並於111年建置民眾版自評工具「國健署長者量六力」LINE官方帳號。

112年將賡續推動社區長者功能評估宣導工作,並持續招募醫事機構提供評估服務,112年將以前述LINE自評工具為宣導主軸,提升長輩及其家屬對於長者功能評估之認知,並擴大納入及培訓社區醫事人員,強化社區提供專業功能評估服務之量能,並請衛生局建構異常者後續轉介(介入)與追蹤模式,提高長者功能評估與照護之效益。

一、補助項目:

為鼓勵醫事機構協助宣導及行銷本計畫,酌予補貼宣導及行銷衍生出之行政處理費用;前述費用為通訊費、文具紙張、印刷費為限,並依其補助額度內使用。

二、申請期間:

計畫書於112年6月5日(五)下午17時前逕送臺東縣衛生局收發室,信封註明計畫名稱/聯絡人/電話,信封蓋有收文戳記之時間為憑。

三、資格條件:

承接本計畫之醫事機構。

四、審查方式:
(1)依申請案書面計畫內容符合或優於本局指標者給予補助,如112年度總補助經費已用罄,恕不再受理後續申請。
(2)本案經費補助計畫為競爭型計畫,採書面審查以競爭型擇優辦理。

五、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

(1)醫院及診所:1家補助1萬5,000元整業務費。

(2)醫院及診所以外之醫事機構(例如: 藥局、居家護理所、物理治療所…):1家補助8,000元整業務費。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

本計畫補助經費共計27萬7千元。

:申請補助者若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規定,為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於申請補助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 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 露】」,未揭露者,將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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