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減輕原鄉孕婦在就醫時的交通費負擔,臺東縣衛生局向中央爭取補助,並擴大補助對象,提高孕媽咪的產檢意願,讓每位孕婦都能在安全、便捷的環境中迎接新生命。
這次的補助不僅限於原住民身份,海端鄉、達仁鄉、金峰鄉、延平鄉及蘭嶼鄉的非原住民籍孕婦均可申請,這一政策的擴大將使得更多的孕媽咪能夠受益。
二、補助項目:
持有孕婦健康手冊,依衛生福利部所定預防保健服務及全民健康保險法令規定,至醫療機構產前檢查及生產。
項目 |
距離 |
金額(單位:新臺幣) |
次數 |
孕產婦產前檢查及生產 |
5公里以上未滿20公里 |
200元/次 |
依衛生福利部所定預防保健服務及全民健康保險法令規定之次數。 |
20公里以上未滿40公里 |
6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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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公里以上 |
1000元/次 |
三、申請補助應檢具下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