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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臺東縣原鄉就醫交通補助擴大對象
1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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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減輕原鄉孕婦在就醫時的交通費負擔,臺東縣衛生局向中央爭取補助,並擴大補助對象,提高孕媽咪的產檢意願,讓每位孕婦都能在安全、便捷的環境中迎接新生命。
這次的補助不僅限於原住民身份,海端鄉、達仁鄉、金峰鄉、延平鄉及蘭嶼鄉的非原住民籍孕婦均可申請,這一政策的擴大將使得更多的孕媽咪能夠受益。

補助項目:

持有孕婦健康手冊,依衛生福利部所定預防保健服務及全民健康保險法令規定,至醫療機構產前檢查及生產。

項目

距離

金額(單位:新臺幣)

   次數

孕產婦產前檢查及生產

5公里以上未滿20公里

200/

依衛生福利部所定預防保健服務及全民健康保險法令規定之次數。

20公里以上未滿40公里

600/

40公里以上

1000/

 

申請補助應檢具下列文件:

  1.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原住民身分之認定)。
  2. 就醫繳費收據正本,或孕婦健康手冊,包括歷次產前檢查紀錄。
  3. 居所與戶籍所在地不同者,檢具居所村(里)長開立之居住事實證明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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