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函文有關「核醫藥局管理要點」停止適用訊息
中華民國112年5月18日 衛授食字第1121404036號
主 旨:「核醫藥局管理要點」自中華民國112年7月20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 明:
一、旨揭要點為前行政院衛生署74年6月11日衛署藥字第534437號函訂定發布。
二、衛生福利部111年7月20日修正發布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其中新增醫療機構或藥局調劑核醫放射性藥品之相關規定,並將於112年7月20日施行,為避免相同規定重複規範,爰「核醫藥局管理要點」自112年7月20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