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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臺東縣衛生局補助醫療院所辦理「預防及延緩失能之長者功能評估知能提升試辦計畫」作業須知公告
11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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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衛生局補助醫療院所辦理「預防及延緩失能之長者功能評估知能提升試辦計畫」作業須知公告

一、補助項目

執行長者功能評估量表,論件計酬,詳細金額請參閱附件。

二、申請期間

有意願之醫療院所請填寫長者功能評估服務申請書,並於111年5月20日(一)下午5時前以紙本方式逕送本局。

三、資格條件

(一)、有意願提供長者功能評估,並針對評估發現功能有異常者,提供衛教、介入(轉介)之後續處置,並持續管理長者功能狀況之醫療院所。

(二)、醫療院所需整合相關介入資源(含籌組服務團隊),包括醫療與社區資源,以針對評估發現之異常個案能進行後續處置,或配合衛生局之媒合,建構與整合介入資源(團隊)。前述介入資源包括:慢性病管理與衛教、認知訓練(刺激)、運動計畫介入、營養計畫介入、視力與聽力照護、長者社交活動/社會參與,及多重用藥檢視。

四、審查方式:採書面審查,並逕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審核。

  1. 申請書格式:如附件格式。

  2. 申請窗口聯絡電話:089-331171轉分機322秦小姐或313陽先生。

五、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每1評估個案補助上限300元。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40萬3000元。

:申請補助者若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3 條規定, 為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 14 條第 2 項規定, 於申請補助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 第 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 露】」,未揭露者,將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8 條第 3 項規定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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