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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新聞

提醒一般商家暈車暈船藥不可隨意買賣
11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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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解封帶動起旅遊風潮,但許多人在長時間乘坐船🚢或汽車🚙等交通工具後,都會感到暈眩想吐🤮,這時往往都會使用暈車暈船藥💊來緩解相關症狀。暈車暈船藥常見的主要成分為第一代抗組織胺與東莨菪鹼(scopolamine),含上述成分之暈車暈船藥皆屬於指示用藥及處方藥,應經醫師處方或在藥局於專業人員指導下購買。

因上述暈車暈船藥常具有口乾、尿液滯留、嗜睡等副作用,且不適合與多種藥品併用,例如若與含抗組織胺之感冒藥、抗過敏藥等藥物一同服用恐加重副作用;又部分失智症藥品的作用機制與暈車暈船藥相同或衝突,若同時服用,也可能產生不良影響。臺東縣衛生局孫國平局長提醒每個人適用的暈車暈船藥種類取決於身體狀況,民眾不宜自行判斷,應於購買前諮詢醫師或藥師🧑‍⚕️之專業意見,確認是否適合服用,且勿將藥品分享親朋好友,以免不適合的族群在使用後產生不良影響。

臺東縣衛生局表示暈車暈船藥使用上存在一定風險,建議經醫師處方或是至藥局經醫藥專業人士指導下再行購買。另外含第一代抗組織胺與東莨菪鹼暈車暈船藥皆屬指示用藥及處方藥,如雜貨店、百貨店、攤商及船舶業者等皆不得販售,若違反上述規定,將依據藥事法第92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至200萬以下罰鍰。一般商攤應再確認所販售之商品是否為藥品,以免因誤觸上述規定而受罰。

再次提醒:看病找醫師,用藥找藥師;不隨意購買來路不明藥品,用藥安全有保障,臺東縣衛生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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