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臺東縣衛生局母嬰健康服務補助公告
一、補助項目:母嬰八大好禮個案篩檢費
二、申請期間: 收件至114年1月10日。
三、資格條件: 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於本縣之醫療院所,且可執行產檢、子癇前症篩檢、母血唐氏症篩檢、三合一疫苗(白喉、百日咳、破傷風疫苗)、新生兒篩檢之服務者。
四、審查方式:書面審查。
五、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本計畫之受補助者補助金額,依本案補助要點所訂定。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子癇前症篩檢每案補助新台幣2,200元;母血唐氏症篩檢每案補助新台幣1,500元;三合一疫苗(白喉、百日咳、破傷風疫苗)(每案補助新台幣1,800元;新生兒篩檢每案補助新台幣2,000元,依各院所實際照護之案數補助,用罄為止。
七、合作同意書:本縣之產檢院所有合作意願者須於114年1月10前下午5時將合作同意書函送本局。
八、其他應注意事項: 申請補助者若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3 條規定, 為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 14 條第 2 項規定,於申請補助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條 第 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未揭露者,將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8 條第 3 項規定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