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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

暑期青春專案-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
11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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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下一代的健康~任何人請勿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

  暑假即將到來,家長們應關心孩童及青少年身心健康,鼓勵從事正當休閒娛樂,避免菸品危害健康。

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青少年在禁菸場所違規吸菸除須接受戒菸教育並可處新台幣2仟-1萬元。

父母親或監護人應使其到場接受戒菸教育,無故不到者,父母親或監護人可處新台幣2仟-1萬元。

任何人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5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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