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衛生局、臺東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10年長期照顧計畫-喘息服務
一、目的:
- 為體恤家庭中主要照顧者之辛勞,並紓解長期照顧失能老人的壓力,在主要照顧者必須暫時放下照顧責任時,如:就醫、出國或覺得自己需要休息的時候,由專責照護機構或居家服務員暫時取代照顧者照顧事務,對被照顧者提供照顧服務,讓主要照顧者獲得短暫休息的機會。
二、服務對象:
- (一)個案設籍並實際居住於臺東縣,生活無法自理且由家人照顧1個月以上者。
- (二)經長期照顧服務個案評估量表(日常生活活動功能(ADL)或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IADL))評估為失能者,包含:
- (1)65歲以上老人。
- (2)55歲以上山地原住民。
- (3)50歲以上身心障礙者(需具有身心障礙手冊)。
- (4)僅IADL失能且獨居之老人。
三、服務內容:
- 受照顧者在護理之家、安養護中心等機構,短暫停留接受機構工作人員之照顧,或由居家服務員到府照顧,讓主要照顧者獲得短暫休息的機會,並持續追蹤個案狀況、監控服務品質。
四、補助標準、額度:
一般戶
民眾自行 負擔
|
一般戶
政府補助
|
中低收入戶
民眾自行 負擔
|
中低收入戶
政府補助
|
低收入戶
民眾自行負擔
|
低收入戶
政府補助
|
機構服務費30%(300元/日)。
|
機構服務費70%(700元/日)。
|
機構服務費10%(100元/日)。
|
機構服務費90%(900元/日)。
|
不需自付。
|
機構服務費100%(1000元/日)。
|
機構交通費30%(300元/日)。
|
機構交通費70%(700元/日)。
|
機構交通費10%(100元/日)。
|
機構交通費90%(900元/日)。
|
不需自付。
|
機構交通費100%(1000元/日)。
|
- 輕、中度失能 (輕:ADL評估1~2項失能 中︰ADL評估3~4項失能) 補助照顧者照顧費,每年最高補助14日;每日以1000元計。 重
- 度失能 (重:ADL評估≧5項失能) 補助照顧者照顧費,每年最高補助21日;每日以1000元計。
五、應備文件:
- 申請書(逕向長照中心、衛生所、鄉鎮市公所、社會處、長照中心合約服務單位索取)。
- 身份及戶籍證明文件。
-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如無則免附)。
- 其它必要之相關文件。
六、受理窗口:
七、申請流程:
- 申請者應檢附申請書、身分證及戶籍證明文件、其他必要之相關文件等辦理。
- 對於評估結果有異議時,應於接獲評估結果次日起30日內向原申請單位提出申訴,必要時得進行複評。
八、派員原則:
- 中心提供合格服務機構名單、個案可依其居住之地區及意願自行選擇服務機構入住。
九、注意事項:
- 每年度若福利身分變更者,應依變更後之身分調整補助標準。
- 本項服務如遇中央政策或地方財政變動,得視情況調整補助標準。
十、臺東縣衛生局(長照科)、臺東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 地址:台東市博愛路336號或台東市桂林北路201號
- 衛生局:
- 電話:(089)331171#205、206、208
- 傳真:(089)333112
-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 電話:(089)357328
- 傳真:(089)34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