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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野鄉衛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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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新聞

化妝品法規及廣告新聞稿
11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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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百貨週年慶陸續登場,消費者紛紛趁此搶購所需的化粧品!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提醒消費者,選購化粧品要理性,並應遵循「化粧品選用三重奏─知規定、識標示、正確用」,才能讓您「選得漂亮,用得安心」! 「知規定」:化粧品管理分為「一般化粧品」如香皂、口紅等;以及「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成分之化粧品(含藥化粧品)」如防曬劑、染髮劑、燙髮劑、止汗制臭劑等。「識標示」:選購時要看清楚化粧品的標示項目,特別是產品品名、批號或出廠日期、保存期限等,不要購買來路不明或標示不清的產品;「正確用」:使用時要依照產品標示的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項正確使用。此外,化粧品不是藥品,無法預防或治療疾病,因此選購時要理性看待產品的宣稱,才不會瘦了荷包,又買到不合格的產品。 在選購及使用化粧品時,若發現有不良品或發生不良反應,可通報食藥署建置的「全國化粧品不良事件通報系統」,通報專線:02-2396-0100,為增加消費者對化粧品安全使用的認知,食藥署特別成立TFDA化粧品安全使用粉絲團,更多化粧品安全選用資訊請上粉絲團查詢。 另外,食藥署也將違規廣告資訊公布於「違規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民眾查詢系統」,有關涉嫌違規之國外網站廣告也可在「食藥膨風廣告專區」查詢,做為選購產品之參考,以維護自身健康及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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