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鹿野鄉衛生所

Menu

衛生新聞

【食品標示清楚看 吃得安心又健康】
111/02/14
1759

在食品型態愈來越多樣化的今天,尤其近年來,中央開放食品進口,消費者對於與自身相關的食品安全問題更加注意,愈來愈重視食品來源、成分的資訊揭露,故「食品標示」已成為消費者選購食品的重要指標。臺東縣衛生局提醒業者,食品需正確標示,讓民眾可以安心選購,衛生局亦加強宣導及查緝,以保障縣民健康。

     「食品標示」的目的係為提供充分之產品資訊,並供消費者作為選購之參考依據。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的標示項目規定不盡相同,包裝食品是指「經固定密封包裝、具啟封辨識特性、同時可長時間保存,並可擴大銷售範圍為目的之包裝食品」,散裝食品則是符合以下一種情形者:「不具啟封辨識性、不具延長保存期限、非密封、非以擴大販賣範圍為目的」。因應110年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進口,配合中央豬肉標示新規定上路後,臺東縣衛生局輔導及落實該轄內製造業、餐飲業、販售業等相關業者,應符合標示規定揭示豬原料原產地。豬肉相關原料食品皆應於外包裝、菜單註記,或使用標籤、立牌等方式標示豬原料原產地。

    行政院2月8日宣布開放進口日本福島等周邊食品,引起民眾對進口食品的疑慮,依據食安法第22條規定,食品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品名、內容物、添加物、製造廠商、原產地(國)、有效日期等事項;除中文標示外,依據日本對食品製造廠商需標誌「製造所固有記號」,代表製造廠所在地,因「製造所固有記號」(製造所代號)在日本無統一標準,每家製造廠商所設定之代號不同,可透過販售商/製造商之網頁查詢「製造所固有記號」,確認製造廠實際地點。另外,也可透過「製造所固有記號」網站查詢製造廠實際地點(https://w.atwiki.jp/seizousho/pages/194.html)食品若未依規定標示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查有標示不實者,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臺東縣衛生局黃明恩局長表示,除了宣導及輔導食品標示,衛生局針對高風險食品會嚴格把關,加強查核,並提醒民眾在選購食品時,留意環境衛生,並注意來源及標示是否完整,勿買來源不明產品,以確保飲食的安全與衛生

民眾如有食品標示之問題,可洽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食品標示法規諮詢服務專線(市話用戶請撥打0800-035-958(代表號,共2線)、行動電話及國際電話用戶請撥打03-561-963食品衛生安全問題,歡迎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0800-28500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聞聯絡人

臺東縣衛生局食品藥政科   專任助理 黃平

電話:(089)331172#146

電子郵件:phbh080@ttshb.taitung.gov.tw

OPEN
各衛生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