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辦:臺東縣政府
二、承辦:臺東縣衛生局
三、協辦:(一)國際發展及計畫處、社會處、原住民族行政處、文化處、
交通及觀光發展處、教育處、農業處、建設處、警察局、環境保護局、消防局等
(二)各鄉鎮市公所
(三)各社區發展協會
一、報名方式及日期:即日起日至4月30日
各鄉鎮市公所:114年4月30日前推薦轄內各社區組織統一報名參賽,並寄送成果報告書面資料及電子檔 (含圖片原始檔案)寄送至衛生局。
二、說明會:114年2月19-25(各鄉鎮說明)
三、考核方式-分二階段:
(一)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114 年 5 月 10 日至 5 月 20 日
1.各社區之參賽資料,先經評選委員進行第一階段書面(含佐證資料)審查,書面審查結
果取本縣參加社區總數前50%之比例進行第二階段實地訪查。
2.如社區雖未達50%之比例進入第二階段錄取,仍可以自願方式進入第二階段實地訪
查接受評比。
(二) 第二階段「口頭報告及實地訪查」: 114 年 7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
為瞭解參賽社區實際運作模式與具體成果,實地訪查流程包含口頭報告及實地參觀及成果展示及綜合作談︒受評時間1.5小時
(三)評分配分:總成績含第一階段書面報告佔40%,實地訪查佔60% (實地評核指標詳如附件
二 P.14-24 頁)
(四) 評審小組成員:
1、 社區評比小組:由縣府相關業務局處代表人員。
2、 鄉鎮公所評比小組:由縣府相關業務局處,科長以上層級組成。
四、成果發表會:114 年 10-11 月
一、參賽單位:各鄉鎮市公所、社區發展協會。
二、社區評比:
(一) 競賽組別及競賽項目:
1.健康城市組:健康樂活社區、社會關懷社區、文化薪傳社區、安全防災社區。
2 樂齡友善組:睿智不老社區、幸福安居社區、親老樂齡社區、無礙友善社區。
(二) 參賽社區發展協會請選擇可展現社區亮點之組別與競賽項目,至多選擇二競賽項目參賽。(其中健康城市組擇一、樂齡友善組擇一)
(三). 凡曾獲得各組競賽項目特優獎之社區發展協會,二年內不得報名該類獎項。
(四) 書面審核(入選資格審查):總分 100 分。評分項目
(五) 實地訪查(含口頭簡報):
評比項目:總分 100 分(口頭報告 10 分、實地訪查 90 分)。
1.健康城市組 (資料統計期程:113.5.1-114.4.30)
2.樂齡友善組 (資料統計期程:113.5.1-114.4.30)
三、鄉鎮市公所評比項目:總分 100 分
1.各鄉鎮市公所應帶動、落實轄內居民健康生活方式,對轄內自然及人文景觀、藝術文化遺產、環境保護應有規劃及維護管理,並輔導轄內社區參與且朝各項指標營造有利居民身、心、社會、靈性健康之宜居的社區,使其感到幸福驕傲所居住所在,進而帶動繁榮家園。
2.評分項目:
(1)行政執行面及輔導社區參賽相關事宜:配分 50 分
(2)營造健康暨高齡預防延緩失能(含失智)友善環境:配分 50 分
(一)幸福臺東宜居城市暨高齡友善社區大獎:
(1)「健康城市組」:
健康樂活社區、社會關懷社區、文化薪傳社區、安全防災社區等 4 個面向,各選出該面向總分排序前 4 名之社區予以頒發獎牌乙座及獎金(特優:40,000 元、優等:30,000 元、甲等:20,000 元、佳作:10,000 元。
(2)「樂齡友善組」:
睿智不老社區、幸福安居社區、親老樂齡社區、無礙友善社區等 4 個面向,各選出該面向總分排序前 4 名之社區予以頒發獎牌乙座及獎金(特優:40,000 元、優等:30,000 元、甲等:20,000 元、佳作:10,000 元。(共 16 個社區)
(3)「社區深耕獎」:為肯定參賽協會對社區努力貢獻與持續精進,可獲獎牌乙座及 3,000元獎金或等值禮品,以資鼓勵
(4)社區領航獎 :(未達標準可從缺)
① 報名參加健康城市組(四面向)競賽項目或高齡友善組(四面向)競賽項目且各面向分數達到標準(75 分以上)之社區發展協會,各組錄取總分前 2 名(獎牌乙座及 50,000 元獎金,共 4 名)
② 凡曾獲得社區領航獎之社區發展協會,二年內不得報名該類獎項。
(二)、鄉鎮市大獎:
1.獎勵對象:臺東縣各鄉鎮市公所及相關人員
2.獎勵:
(1).補助績優之3個鄉鎮市公所:
特優6萬元、優等4萬元、甲等2萬元禮券或等值獎金及獎牌(座)乙座,並公開表揚鄉鎮市長。
(三)、縣府及所屬相關人員獎勵:(本計畫為縣府跨局處合作案,執行期間長達6個月以上同仁)
1.農業處、教育處、建設處、國際發展及計畫處、交通及觀光發展處、社會處、原住民族行政處、文化處、警察局、消防局、環保局:提供行政支援,各局處至少提供2名成員參與實地 考核工作,該實地考核視參賽社區數多寡安排分1-2組考核,平均每組須8-10日工作天。
2.衛生局為本計畫總窗口,負責規劃評比計畫、實地考評行程安排、鄉鎮市公所及社區成績統計及年終成果發表會。另,衛生所人員則協助邀約社區發展協會參賽、輔導成果 彙整及口頭報告簡報製作等工作。
(一)各獲獎社區發展協會及鄉鎮市公所應於114年11月10日前或領到禮券後15日內,領具經相關人員核章後摯據函送臺東縣衛生局,以利撥款(依據國稅局各類所得扣繳作業規定,比賽或抽獎的獎金、獎品(或禮券),獎額大於20,000元時,即代扣10%所得稅。)。
臺東縣政府-衛生局-衛生業務-保健管理-幸福臺東、健康永續城市計畫。
獲獎社區及鄉鎮市公所,本局將於各類媒體、縣府網站、臉書、地方電台等通路協助宣傳。
(一)活動期間:由本計畫安排縣府團隊辦理分區說明會、協助鄉公所或社區說明本計畫執行及成果展項方式。
(二)邀請專家學者協助績優或有意願之鄉鎮公所、社區申請「健康暨高齡友善城市」國內外競賽之資料成果收集、撰寫等。
補助者若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規定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A.事前揭露』並將該表連同前身分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
註、臺東縣政府「幸福臺東 宜居城市」社區競賽計畫聯絡窗口:臺東縣衛生局
電話:089-331171#313 黃小姐,電子信箱 phb0103@ttshb.taitung.gov.tw
電話:089-331171#316 王小姐,電子信箱phbi012@ttshb.taitung.gov.tw
傳真:089-33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