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衛生局、臺東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10年長期照顧計劃-居家護理
一、目的:
- 提供不需住院治療及減少病患與家屬往返醫院所費之人力與就診之不便,使病患能在家中獲得溫馨持續性的專業性照護,降低急性病床佔床率,減少醫療費用,促進醫院與社區間的互動,達到社區醫院之目的。
二、服務對象:
-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縣,經長期照顧服務個案評估量表(日常生活活動功能(ADL)或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IADL))評估為失能者,包含:
- 年滿65歲以上老人。
- 55歲以上山地原住民。
- 50歲以上身心障礙者。
- 僅IADL失能且獨居之老人
- (案已接受健保居家護理服務每月二次外,仍有居家護理服務需求者或不符合健保居家護理服務個案,但有居家護理服務需求者。
三、服務內容
- 一般傷口護理(如壓瘡傷口換藥)。
- 各種導管更換及護理(如鼻胃管、尿管、氣切套管…)。
- 各種注射(包括肌肉、皮下、皮內、靜脈注射、靜脈輸液)。
- 生命徵象(血壓、脈搏、呼吸)之測量。
- 各種依個案需求的護理指導。
- 各種留置管之護理技術指導及有計畫之膀胱訓練。
- 符合個別性案需求的護理措施(如小量灌腸、會陰沖洗、蒸氣吸入、姿位引流…)。
- 營養及復健運動指導。
- 介紹適當社會或醫療資源。
四、補助標準:
*除現行全民健保居家護理給付2次以外,經評定有需求者,每月最高補助2次。
一般戶
民眾自行
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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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戶
政府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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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戶
民眾自行
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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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戶
政府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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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
民眾自行
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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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
政府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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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費30%(39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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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費70%(91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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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費10%(13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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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費90%(117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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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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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額補助
服務費
(1300元/次)
交通費
(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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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費100%(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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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費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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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費10%(2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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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費90%(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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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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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額補助
服務費
(1300元/次)
交通費
(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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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應備文件:
- 申請書(逕向衛生局長照科、長照中心、衛生所、公所、社會處索取)。
- 身份及戶籍證明文件、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如無則免附)
- 其他必要之相關文件
六、受理窗口:
七、申請流程:
- 申請者應檢附申請書、身分及戶籍證明文件、其他必要之相關文件等辦理申請。
- 對於評估結果有異議時,應於接獲評估結果次日起30日內向原申請單位提出申訴,必要時得進行複評。
八、派案原則:
- 中心依個案意願或提供居住地最近合約服務機構之名單,供選擇服務機構。
九、注意事項:
- 每6個月應接受照顧管理專員重新複評1次,並依複評結果適時調整補助。
- 每年度若福利身分變更者,應依變更後之身分調整補助時數及標準。
- 本項服務如遇中央政策或地方財政變動,得視情況調整補助標準。
十、臺東縣衛生局(長照科)、臺東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 地址:台東市博愛路336號或台東市桂林北路201號
- 衛生局:
- 電話:(089)331171#205、206、208
- 傳真:(089)333112
-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 電話:(089)357328
- 傳真:(089)34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