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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公告衛生福利部修正「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四、附表八及「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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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 衛授食字第1111402718號

附件: 「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四、附表八及「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六各1份

主旨: 「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四、附表八及「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六

公告事項:

一、旨揭「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及「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修正草案,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1年8月11日分別以衛授食字第1111407176號及衛授食字第1111407177號公告於行政院公報,踐行法規預告程序。

二、旨揭公告亦可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衛生福利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最新動態」網頁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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