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幸福臺東 宜居城市」社區競賽獎勵計畫說明會~於2月7日假台東縣政府大禮堂完成辦理
本計畫是希望藉由運用社區競賽方式積極鼓勵社區參與健康暨高齡友善環境營造,利用多元管道進行「健康暨高齡友善城市」「關懷社區」、「失智友善」達到「幸福臺東宜居城市」目的。今年競賽依八大面向區分,大家可依較擅長的面向報名,請社區發展協會多多踴躍報名參與。本縣自饒縣長就任以來,除延續運用既有健康暨高齡友善推動委員會及執行小組跨部門合作機制,包含水平式跨部門及垂直式(跨領域)合作,推動「健康城市」、「高齡友善」、「失智友善」、「關懷城市」議題外,並以垂直式進行鄉鎮市社區層級的推動委員進行合作機制,以由上而下、由下而上之跨整合機制,以達到「開放、整合、創新」之目的。因此由鄉鎮市公所、衛生所、社區及民間組織等共同的合作,將成果收集集合起來,一同展現台東的魅力,建構健康安全宜居的環境,讓臺東成為宜居健康的縣市。
參加辦法:請至各鄉鎮公所或衛生局(所)索取計畫相關資訊及報名表(下方相關檔案下載)。
參加對象:鄉鎮公所、社區發展協會。
一、補助項目:112年「 幸福臺東 宜居城市 」社區競賽獎勵計畫。
二、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 1 2 年 4 月 30 日前統一由鄉鎮市公所推薦轄內各社區組織報名參賽並寄送成果報告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含圖片原始檔案寄送至衛生局。
三、資格條件:各鄉鎮市公所、各社區發展協會。
四、審查方式:分二階段考核
五、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依各獎項類別補助,最高補助金額6萬元。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82萬元。
註:申請補助者若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3 條規定, 為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 14 條第 2 項規定, 於申請補助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 第 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 露】」,未揭露者,將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8 條第 3 項規定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