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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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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 衛授食字第1131402818號

主旨: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八,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 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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