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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盒警示圖文加大至50%,113年3月22日上路,販賣業者違法最高處5萬元】
11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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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第11 條要求締約方應在菸品包裝標示健康危害警示,「警示圖文」已被視為是一種與吸菸者重要的健康溝通媒介,以一天吸一包菸的吸菸者來說,一天至少接觸20次警示圖文,一年就有超過7000次以上的頻率,可以接觸到菸盒上面的健康訊息。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母法已上路實施近一年,但部分子法仍有上路緩衝期,例如警示圖文面積從35%增至50%的規範,由於市面上有很多已經製造完成的菸品,無法立即禁止,將延後於今年3月22日上路,臺東縣衛生局也將強力執法,提醒本縣業者確實依菸害防制法規定於本年3月22日以後不得販售舊包裝菸品,若違法販售可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

    臺東縣衛生局孫國平局長表示:目前菸盒上吸菸有害健康之警示圖共8則,涵蓋不同對象,並提供戒菸專線0800-636363訊息,如違反菸害防制法第9條第2項、第3項菸品容器警示圖文標示面積不得低於50%及標示之方式、內容或位置之規定,處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回收或退運,並按次處罰;販賣者則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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