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志願服務法第19條第三項辦理。
二、受評資料範圍: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
三、各獲獎運用單位如下:
獲獎的運用單位於12月11日(星期日)臺東縣第二十五屆金馨獎表揚績優志工活動上公開表揚
序號 | 運用單位名稱 | 排名/等第 | 獎 勵 |
1 | 東基醫療財團法人台東基督教醫院 | 優等 | (一)特優: 發給禮券(或等值宣導品、獎品)1萬元整及獎狀(牌)一張。 (二)優等: 發給禮券(或等值宣導品、獎品)8000元整及獎狀(牌)一張。 (三)甲等: 發給禮券(或等值宣導品、獎品)5000元整及獎狀(牌)一張。 |
2 | 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 | 甲等 | |
3 | 臺北榮民總醫院臺東分院 | 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