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時節將屆,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原則上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登錄備查制度,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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