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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防治

茲卡病毒感染症疾病介紹
11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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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體

  • 由茲卡病毒(Zika virus)所引起的急性傳染病,這種病毒為黃病毒的一種。

 

傳播途徑

茲卡病毒的傳染方式有以下幾種:

  • 病媒蚊傳染:
    • 如果被帶有茲卡病毒的病媒蚊(台灣為埃及斑蚊和白線斑蚊)叮咬就會感染。
    • 如果是未帶原的病媒蚊,在叮咬患者後,病毒將在病媒蚊體內增殖,經過約15天左右,病毒進入蚊子的唾液腺,就具有傳播能力。
  • 性行為傳染:男性可透過性行為把病毒傳給其性伴侶,有文獻報告指出,已在人類精液中發現茲卡病毒,且已有數起茲卡病毒透過性接觸傳染的案例。
  • 母嬰垂直傳染:部分研究發現茲卡病毒可能躲藏於胎盤及存在於羊水中,可經由母嬰垂直傳染。
  • 輸血傳染:由於約有75%-80%的個案沒有明顯症狀,感染者在不自覺下可能經由捐血將病毒傳染他人,因此在流行地區可能會發生輸血感染。

 

潛伏期

  • 一般為3-7天,最長可達12天。

 

可傳染期

  • 茲卡病毒在體內不同部位存活並能傳染的時間不一
  • 血液:發病當天到第11天
  • 精液:有研究指出在患者發病後2個月仍可在精液中測得病毒存在,而現在全球也有數起案例是透過性行為傳播。

 

症狀

  • 感染茲卡病毒後,約有20~25%的患者才會出現症狀,多數人是沒有症狀的。
  • 典型症狀為發燒、紅疹、關節痛、關節炎、結膜炎等,持續約2-7天,有時也有頭痛、肌肉痠痛及後眼窩痛,與登革熱相較症狀輕微,僅有少數的重症病例報導。
  • 依據流行地區監測資料顯示,巴西及玻里尼西亞等流行地區曾有病例出現神經系統或免疫系統併發症,且有孕婦產下小頭畸形新生兒之案例,近期有愈來愈多的研究結果顯示,這些神經異常與感染茲卡病毒有關。

 

治療照護

  • 現階段尚無有效的抗病毒藥物可治療茲卡病毒感染症,主要仍以症狀治療為主。
  • 孕婦自疫區歸來後無論是否有出現疑似症狀,只要懷疑有感染,都能到各醫療院所檢驗,同時建議一併做胎兒超音波檢查;若經確診感染,應每4週定期作胎兒超音波檢查,以追蹤胎兒生長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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