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臺東縣公費流感疫苗合約醫療院所及接種資格
113年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公費對象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如為外籍人士,需持有居留證(包含外交官員證、國際機構官員證及外國機構官員證)〕,實施對象及其開打時程如下:
- 符合接種資格者在接種當日需攜帶相關證明文件,以確保符合接種條件。
- 55至64歲原住民須提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證明。
- 醫事人員則需出示相關執業證明。
- 居家托育人員須出示保母證。
- 若民眾曾接種過新冠XBB疫苗,則須間隔84天才能接種新冠JN.1疫苗。
- 國小至高中、五專三年級補接種學生,請攜帶健保卡及學校發給之「學生流感疫苗接種後注意事項暨補種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