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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防治

結核病(TB)疾病介紹
11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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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體:

  • 結核菌,學名Mycobacterium tuberculosis,是一種細長、略帶彎曲而呈桿狀的細菌,在培養基中則是近乎球形的短桿狀或長鏈狀,長約 1~10μm,寬約 0.2~0.6μm。
  • 不易染色,一旦染上色,不易被強酸脫色,故又稱抗酸菌(acid-fast bacilli)。結核菌的分裂速度很慢,大約 20~30 小時分裂一次,不具鞭毛、也不會移動,是一種好氧性的抗酸性細菌。
  • 目前尚無研究指出其會製造內毒素或外毒素,所以受到感染之後,不會立即產生反應。

 

傳播途徑:

  • 結核病的主要傳染途徑是飛沫與空氣傳染。
  • 主要是因為帶菌的結核病患者常在吐痰、咳嗽、講話、唱歌或大笑時,產生帶有結核桿菌的飛沫,如果不小心吸入患者產生的飛沫,就有可能感染。
  • 結核病不會經由衣服或食器傳染。另如果飛沫黏在空氣中的小塵埃中,即使飛沫乾燥後,飛沫殘核仍然可能造成感染,因此即使離開感染源甚遠,如果不小心吸入患者產生的飛沫殘核,仍然有可能感染,這就是所謂的空氣感染。
  • 結核病的傳染途徑通常發生在與病患同住一室的家人或親近接觸的人,與病患的接觸時間長短、是否具有良好的通風環境,也是影響被傳染機會的重要因素。

 

潛伏期:

  • 根據結核菌的感染機制,健康人受到結核菌感染後,通常並不會立即發生結核病之症狀,而結核菌可長期潛存在宿主體內伺機發病(Endogenous reactivation);
  • 受到感染後到發病前的這段期間(即稱潛伏結核感染期, LTBI),一般人受到感染後一生中約有5-10%機會發病,感染後,一年內的發病機率最高,隨著時間的進程,發病機率則會遞減。
  • 諸多國際間之研究結果亦顯示,與傳染性肺結核個案之接觸者如為幼童,則終其一生的發病機率高達17%,較成人接觸者發病機率的5%高。

 

可傳染期:

  • 理論上,只要痰裡含有活的結核桿菌(俗稱的傳染性結核病或開放性結核病)即屬可傳染期。
  • 而其傳染力大小決定於排出的結核菌的數目、毒性、環境陰暗潮濕因素、通風程度、結核菌有無曝曬在陽光或紫外線下,以及病人在談話、咳嗽及打噴嚏時造成飛沫的機會大小等因素。
  • 而有效的抗結核藥物治療,通常在2週內即可大大的降低其傳染力。

 

症狀:

  • 結核病的臨床表現千變萬化,初發病時往往沒有明顯或特異性的症狀,且症狀過程緩慢,時好時壞,甚至於侵犯之器官不限於肺部,如淋巴結、腦膜、胸膜、腎臟、骨骼、皮膚、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使診斷更加困難;在臺灣比較常見的肺外結核是淋巴結核及骨結核,其次為結核性腦膜炎,但肺外結核的發生率遠比肺結核來得低。
  • 在初感染時,大約95%的人會因自身的免疫力而未發病(即潛伏結核感染),但會有終身再活化(Reactivation)的潛在危險,只有5%的人在初感染後結核菌會經由血行或淋巴液之散播造成肺內或肺外結核(如:結核性腦膜炎)。經過初感染而未發病的人,日後也可能因外在再感染(Exogenous reinfection)而發病。臨床上病人常見的症狀有咳嗽、胸痛、體重減輕、倦怠、食慾不振,發燒、咳血等。
  • 唯這些症狀在其他慢性胸腔疾病亦會出現,故只能作為診斷上的參考之用。所以要診斷結核病必須綜合臨床表現,加上放射線學之變化,最後再以實驗室檢驗加以證實,才算完整。因此如有疑似結核病之症狀(如咳嗽超過兩週),宜儘速就醫。

 

治療照護:

  • 結核病是個可治癒的疾病,同時在多種有效的抗結核藥物治療之下,按規服藥2週內即可大大的降低其傳染力,持續按規服藥至少6個月以上即可完全治癒,因此,如有疑似結核病症狀(如:咳嗽超過兩週),應儘速就醫。
  • 而為避免治療中斷導致治療時間延長,建議患者皆應納入都治計畫。都治計畫:世界衛生組織強力推薦每一位結核病個案均應實施直接觀察治療(Directly Observed Treatment Short-Course, DOTS,又譯為「都治計畫」),由於抗結核的治療過程漫長,而且有部分人員因為自身體質等因素,可能會有治療過程不舒服感或副作用,藉由經過訓練的關懷員執行「送藥到手、服藥入口、吞下再走」,關懷結核病個案服藥治療過程,有效降低個案抗藥性的產生,提高治癒的成功機率,重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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