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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宣導

112年5月機關安全維護宣導-機關安全常見違失及處理
112/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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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關安全「門禁管制及設施安全」檢查常見違失

1.監視設備異常:監視器故障無畫面、監視器畫面模糊、監視器閃爍不清、監視器鏡頭損壞等異常狀況。

2.監視系統設置管理未周延:監視器數量不足、監視器設置地點有遮蔽物、監視器畫面顯示時間未校正、監視器畫面紀錄保存未達規定天數、駐地監視系統查核表值班人員或主管未核章、監視鏡頭角度欠佳未能攝錄全區、重要區域未設置監視鏡頭、委由外部廠商調閱監視器歷史畫面,未有專責操作人員等。

3.門禁管制不嚴謹:駐地後門巡邏箱未定期簽巡、未隨身配戴識別證、單位門禁管制未落實、未設置機房出入登記簿、自來水塔設置於樓頂無門禁管制等。4.其他:專責操作人員對監錄資料儲存規定尚欠熟稔。

二、機關安全「門禁管制及設施安全」之建議事項

1、監視設備應由專人負責管理維護,如有損壞故障、角度欠佳或遭遮蔽時,應及時改善修復;如有數量不足時,亦應適時增設;監視系統設定時間應不定期校正,俾利回朔查調影像資料時段正確無誤;另於重要地點加設監視錄影設備。

2、錄影資訊保存期間不得少於三十日,以確保危安破壞事件發生後之證據保存;另監視系統專責人員應熟稔設備操作流程,如遇狀況方可快速提供影像資料回放及備份;洽請廠商維護時,應派員監看,並確認身份,避免危害機關設施情事發生。

3、下班後辦公室、重要機房之門窗應上鎖,並安排值班人員定時巡查,預防危害事件發生;頂樓、地下室或機房等處所應避免閒雜人等自由進出,避免發生誤闖之危安疑慮。

4、機關同仁應隨身佩戴識別證,俾利身分識別,避免人員管制之疏漏;機關非對外公開之處所應加強門禁管制,對外告示應避免誤導民眾致生擅闖情事;另應加強機關同仁或專責操作人員對於監錄系統儲存規定之熟稔度。

(資料來源:高雄市茄萣區公所機關安全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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