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臺東縣衛生局補助辦理「營造無菸檳酒部落/社區計畫」共3名立案團體,請符合資格之民間團體提出申請
公告事項:
- 補助項目:無菸檳酒部落/社區健康營造之經費。
- 申請期間:113年01月22日(一)下午17前逕送臺東縣衛生局收發室,信封註明計畫名稱/聯絡人/電話,信封蓋有收文戳記之時間為憑,郵寄者以01月22日郵戳為憑。
- 資格條件:本案申請單位為立案之人民團體、財團法人。
- 審查方式:採書面審查。 (詳如下方相關檔案:113年營造無菸檳酒部落/社區計畫)
- 個別受補助者金額上限:申請單位10萬元整。
-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30萬元整。
- 申請補助者若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3 條規定, 為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 14 條第 2 項規定, 於申請補助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 第 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未揭露者,將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8 條第 3 項規定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申請人聲明書」各 1 份
- 聯絡人:許小姐 089-331171分機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