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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

轉知國民健康署戒菸服務新契約有關的重要事項
11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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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健署修正「醫事機構戒菸服務補助計畫契約書」為「戒菸服務補助計畫契約書」,已於109年12月31日公告在案,並已於110年1月8日將修正之「戒菸服務補助計畫契約書」,寄送各戒菸服務特約機構辦理換約,特此公告。 另各戒菸服務特約藥局新契約有關的重要事項如附件,請務必撥冗詳細閱讀。 PS.目前與國健署無戒菸服務契約關係僅調劑釋出戒菸處方之藥局,受理戒菸服務特約醫療機構釋出戒菸輔助用藥處方,應與國健署簽訂「戒菸輔助用藥契約調劑藥局約定書」,始得申請相關費用之補助。➜相關簽約期限及辦法請依據國健署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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